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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2011]10号


关于举办高级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及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单位):

    做好设备点检工作及点检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设备可靠性和运行稳定性的重要基础,也是设备管理重心下移、开展预防维修及状态维修、降低故障停机率的重点工作。为切实保障企业设备点检的工作质量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设置了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制度,并明确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设备点检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计算机管理开发应用中心并结合多年来在企业设备点检管理及点检信息化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定于12月下旬在北京举办高级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及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设备管理与维修基础知识及信息化管理

1、设备管理与维修发展史和发展趋势:包括事后维修、预防维修、生产维修、后勤工程学、状态维修、设备综合工程学

及我国设备管理体系及发展趋势。

2、设备管理基础知识:包括设备点检职业知识及工作要求,设备管理及其目的、意义和内容,设备的使用管理,设备劣化

与劣化分析,设备的故障及事故管理等。

3、维修管理基础知识:包括设备维修及维修方式和类别,维修四大标准(含点检标准、润滑标准)及制订,预防维修体系的建立,备件管理基础知识等。

4、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及点检信息化系统及应用。

(二)设备点检管理与职业技能

1、设备点检和点检管理体系:包括设备点检的范围、分类和点检制,点检管理制度的组成与点检管理体系,三级点检制与点检的分级责任等。

2、点检标准及点检内容制定:包括点检标准与点检内容,点检标准制订方法等五项点检准备。

3、点检管理与点检组织实施:包括生产方、点检方、检修方的点检分工协议,点检计划与点检作业活动,点检实绩管理与分析等五项点检方法。

4、点检作业长、点检组长与专职点检员的职责及培训:包括点检作业长职责与业务活动,点检组长职责与业务活动,点检员职责及业务活动,点检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培训与考评等。

5、故障管理、劣化倾向管理与点检定修管理:包括设备故障管理,劣化倾向管理及其方法,点检定修制与定修管理等。

二、授课专家

 刘德峰: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计算机管理开发应用中心主任、广州市正泰商业数据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对我国设备管理现代化有深入研究,讲座以实战、实用、实效见长,实际案例丰富生动,理论观点新颖,紧密贴合企业实际, 已先后为全国数百家企业提供设备管理咨询和培训。

张孝桐:曾任上海宝钢设备厂长,高级工程师,曾到TPM发源地日本新日铁学习设备管理。在宝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20余年,是宝钢设备管理及点检体制的奠基人。曾到上百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培训及现场指导,拥有丰富的现场实战经验及深厚的理论基础。

三、参加对象

   企业主管设备或主管技术的领导、设备管理部门领导、设备管理科(室)长、设备管理工程师、设备点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师生等。

四、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23日—12月27日    北京

五、费用和证书

    1、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专业理论、教材资料费、理论及技能考核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经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且符合学历与专业工龄条件(本科专业工龄1年,大专2年,中专7年,高中14年,初中15年)者,由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人社部国家高级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

3、关于高级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设备点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开展设备点检人员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鉴定考核的对象是:对在线生产设备(系统)进行定点、定期检查,对照标准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和隐患,分析、判断其劣化程度,提出检修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控的人员。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准许的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鉴定为中级(国家四级)和高级(国家三级)二个等级;职业资格审核条件并规定,申报设备点检员技师资格者,必须取得高级证书。凡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合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设备点检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六、报名方法

凡报名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请将报名回执(附件)填写清楚,电话或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于开班前10天寄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要求学员携带学历证书及专业工龄年限证明,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作为高级设备点检员职业资格证书审查资料,交付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高级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及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培训班”班务组:

    电话:010-51811563、15010262508 传真:010-51811222        

E-mail:lifang0419618@126.com    联系人:李芳 任杰    

附件:

    1、人社厅函2010670号文件《关于同意开展设备点检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复函》(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及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资格审核条件(复印件)

3、高级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及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设备点检 职业技能与信息化  培训班  通知      

抄  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附件3

高级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及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邮编

姓    名

职务

性别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请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010)51811222,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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