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 优秀单位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提高设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推荐范围、基本条件、推荐程序和奖励办法,按照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办法规定执行(附件 1)。 二、参照历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名额分配原则,本届表彰活动名额分配做适当调整,详见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名额分配表(附件 2)。 三、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将你们表彰活动报名表(附件 3),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四、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附件 4),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统一印制发送,自制无效。推荐表报送的截止日期: 2006 年 3 月 31 日前。请你们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并按期寄送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五、为加大对优秀企业设备管理业绩的宣传,树立国优企业在国内市场中的新形象,提高国优企业的知名度,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编辑、出版、发行《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介绍汇编》,并提出具体要求(附件 5)。 六、 2006 年 4 月至 6 月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组织调研小组,赴各地区对部分推荐企业单位进行抽查评审工作。 七、本届国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应达到《企业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工作指导意见》(中设 [2005]5 号)的普及级以上水平,根据企业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水平评价参考标准应用水平评价方法与验证方法说明,填写企业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水平自我评价表(附件 6)。 八、本届表彰活动收取工本费每个企业 3000 元。主要包括:奖牌、证书、两本《汇编》、评审等费用。 九、注意事项 1 、本届表彰活动企业自愿参加。 2 、请各单位按要求和程序如实填报推荐表,确实把设备管理最优秀的企业推荐上来,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假者,立即取消其资格。 3 、你们在开展表彰活动期间要切实注重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减轻企业负担。 在全国开展设备管理表彰活动,既是强化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查隐患,找差距,订措施,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的重要工作。各地区、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应坚持高标准、严求要,真正把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排头兵推荐出来,使全国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相信通过开展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表彰活动,一定能够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在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带动下,不断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 单 位: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经验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王娟娟 电 话:(010) 68054934 传 真:(010) 68054952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 38 号 邮政编码: 100824 附件: 1 、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办法 4 、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推荐表(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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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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