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 [2005]43 号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设备工程发展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设备管理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系统、准确地记载我国设备管理与维修事业从无到有,从参照国外经验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设备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发展过程,反映我国设备管理与维修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构建完善的设备管理行业的信息资讯平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中国设备管理地会决定编辑出版《中国设备工程发展史》、(简称《设备发展史》)大型综合性参考文献。

  编辑一部反映这一历史进程的设备发展史,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也是我国几代设备工作者长期追求的夙愿。《设备发展史》的编辑出版,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我国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 50 多年来的发展历程;有助于增强设备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

  首部《设备发展史》主要栏目包括:概况、行业发展史、地方发展史、政策法规、专业成果、统计资料、人物介绍、企业专文、附录等。在框架设计上注重实用性、可读性;在选题上注重史实性和资料的权威性;在各个栏目、类目、条目中,突出行业特色和专业特色。《设备发展史》信息量大,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记述 50 多年来中国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发展进程。全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全面系统,是一部大型综合性的历史参考文献。

  首部《设备发展史》的出版是中国设备管理界的一件大事,“鉴往知来,服务现实,保存资料,惠及后代”。《设备发展史》将为行业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推进我国设备管理现代化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设备发展史》的组稿工作已全面启动,鉴于编制时间紧、工作量大,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和出版质量,特委托北京三无素广告有限公司负责该书的组稿,广告、设计、出版、发行工作。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

 
   
主题词:编辑 设备 发展史 通知

抄 送: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办公室,各专业委 员会、中心

 

优秀企业设备管理风采展示

一、编辑委员会、

  主 任: 马仪(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会长、原国家计委副主任)

  副主任:徐滨士(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高金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诊断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玉平(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

      刘 力(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二、入选单位条件

 1 、历年被表扬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备管理优秀、先进单位。

 2 、应用设备管理新技术、新经验取得显著效果的。

 3 、提供先进设备的生产企业以及售后服务优秀单位。

   4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技术改造优秀单位。

三、版面规格及价格表

版面

规格( mm )

价格(元)

版面

规格( mm )

价格(元)

彩全

185*260

8 , 000

封二

185*260

38 ,000

特殊页

185*260

12 , 000

封底

185*260

50 ,000

封三

185*260

30 , 00

封面

185*260

60 ,000

 1 、企业领导 1 — 2 人,为特约编委。颁发聘书,版权页标注。

 2 、版权页注明文支持单位名称,并授予铜牌及证书。

 3 、赠送彩色页二页,内文页一页,样书 5 套。

 4 、优先参加协会和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16 ,000

 1 、企业领导 1-2 人,为特约编委主任。颁发聘书,版权页标注。

 2 、版权页注明支持单位名称,并授予铜牌及证书。

 3 、赠送特殊页一页、彩色页二页,内文页三页,样书 10 套。

 4 、优先参加协会和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5 、优先享有协会开展的业务咨询服务、新成果的推广。

28 ,000

  咨询电话: 010-88472129                     传真: 010—88438492

《中国设备工程发展史》认刊回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认刊单位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认刊类型
 
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写
 
指定帐户

 帐户名:北京三元素广告有限公司

 帐 号: 6510009072610081395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丰岳支行

 协议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日起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方应在认刊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刊登资料,同时将认刊费用一次性汇入以上指定帐户。

 3.在本刊刊登图文资料必须先交款,再行刊登。入刊单位将免费获赠样书一套。

 4 、定稿后,甲方如要求停止刊登,应付总金额的 50% 作为撤版费。

   甲方对其提供的图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提供营业执   照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各种证书、证明文件等。

 甲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通信地址:北京市 40-127 信箱

 联系电话:( 010 ) 88472129

           E-mail:rcam@sohu,com

 邮 编: 100040

 传 真:( 010 ) 88472129

 联系人: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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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