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
研讨会的邀请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心城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行业设备管理协会,相关企业、闲置设备调剂中心(市场):
1991年9月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局发布的《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备索),至今已15年。在此期间,我国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初步形成,整个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办法》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党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我国要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奋进。我们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实行自主创新,用先进设备装备企业,建设创新国家;同时,要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包括调剂利用闲置设备,建设资源节约型国家。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闲置设备数量很大,门类繁多,是一笔可观财富。合理加以调剂利用,对于节约建设资金,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建立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国闲置设备调剂利用市场比较零散,且不规范,更未形成规模;信息传递、价值评估、技术鉴定等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转让、租赁、置换等交易活动无章可循。这种状况不利于闲置设备调剂利用,不利于建立闲置设备调剂市场秩序,不利于建设节约型国家。为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有序的闲置设备市场,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投资效益,加强闲置设备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制订一个有前瞻性、有创新思维、又科学合理、操作性很强的新《办法》。修订《办法》已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法计划。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委托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体制创新委员会负责《办法》修订工作(中设[2006]3号)。为认真做好《办法》修订工作,《办法》修订单位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目前企业闲置设备管理现状和问题,广泛征求各地区、行业的意见。为此,定于8月28日在北京召开修订《办法》研讨会。会议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体制创新委员会承办。现将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提出修订《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纲要、目录;
2、讨论修订《办法》的主要内容;
3、提出修订《办法》的具体意见。
二、参会人员
国家发改委的关司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以及设备管理协会;行业设备管理协会;设备、政策、管理、经济及法律领域专家、学者;大中型企业设备管理领导;相关城市闲置设备调剂中心(市场)负责人。
三、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接到邀请后,协助做好组织工作,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准备,收集相关信息,有实效地开好本次会议,为《办法》修订做出贡献。
2、会议时间:8月28—30日,27日全天报到。
3、会议地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到地点:北京月坛宾馆
4、参会单位将获得修订《办法》支持单位证书;对《办法》修订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单位的个人将在起草新《办法》修订说明时给予注明。
5、参会费用: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请参会代表于8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传真至会务组:
(1)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体制新委员会《办法》修订办公室(会务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综合楼4层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史凡青 于玲
电 话:010—82030960
传真:010—82030930
手机:13910100939
E-mail:chuangxin_shebei@sina.com
(2)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0824
联系人:刘玉洁
电话:010—68054952
附件:《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出席确认回执
备索:《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方法》

主题词:《办法》 修订 研讨会 邀请函
报:张国宝副主任、会长、副会长。
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司、法规司
各办公室、杂志社、委员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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